海南省科协召开青年科技人才学术创新计划项目推介会
发布时间:2015-10-14      阅读次数:1005

海南省科协为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开展探索性、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,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、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,于20151014日下午三点召开了青年科技人才学术创新计划项目推介会。申报要求如下:
  
一、申报时间 
  
(一)省级学会受理材料时间: 
    2015
1015-20151031 

(二)省级学会向省科协推荐材料时间: 
    2015
116日前 

二、资助名额及经费额度 

本年度资助项目20个,每个项目经费10万元。 

三、申请人条件 

一)具有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能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,优先支持未主持过国家级或省级科技研发项目的青年科技人员; 
  
(二)截止到2015116日前未满40周岁; 
  
(三)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;

(四)在我省有固定工作单位,聘期等于或超过项目的执行期限,每年在省内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。所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该项目的基本条件。 

四、有关要求 

 (一)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,同年申请项目限为1项; 

 (二)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-3年,资助经费拨至获资助者所在单位。经费的使用与管理,参照《海南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》执行; 

 (三)提交材料包括: 

 1.海南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学术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,一

式两份,申请书内容须详细填写,可附页; 
2.
学历、学位证书及身份证; 
3.
所在单位聘任书; 
4.
有关的著作、论文、专项技术(研究)报告、立项论

证报告等,要求复印刊物封面、封底、目录、论文卷页(文); 

5.有关的科研成果鉴定书、验收证明书、获奖证书、

立项审批材料及原科研设计方案等。 

(四)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(对口省级专业学会审核后退还)和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。所有材料要求按照双面打印,装订规范整齐牢固,不方便装订的材料可单列。 

(五)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取消申报资格,并列入黑名单。 

五、申报办法 

申请人按要求详细填写《海南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学术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》并提交各种有关证明材料,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,在规定期限内向对口省级专业学会提出书面申请。省级专业学会负责受理申请材料,审查合格的,由学会组织对口专家进行初评、提出初评意见后向省科协推荐。

咨询联系方式:0898—65350223  邮箱:872054610@qq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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