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将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
本报讯(记者 乔亚楠)8月13日,记者获悉,为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,更好地为三亚中小企业发展服务,促进其健康发展,三亚市科工信局拟定了《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》,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。根据规定,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的,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,将建立部门共管、专家评审、项目公示、追踪问效的全过程协作管理机制,实现资金分配的激励和约束。
规定中对扶持方向、方式、额度,申报条件与审批程序,申报材料,项目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。其中,在额度方面,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项目的资助、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%,总额不超过100万元;其他项目资助的资金总额一般控制在50万元以内。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。
该管理规定全文已刊登在中国三亚门户网站上,市民如果对规定有意见或建议,可在8月16日前向市科工信局相关部门反馈,联系方式:88268012。